美國知名證券集體訴訟代理律師事務所 Rosen Law Firm 於 2026 年 9 月 15 日正式發出公告,提醒所有在 2025 年 6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期間購買阿里巴巴集團(NYSE: BABA)證券的投資人,必須在 2026 年 10 月 5 日的「首席原告截止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請,以參與這場已經提起的中國企業證券詐欺集體訴訟案。
案件核心指控聚焦於四大要點:第一,根據美國《國防授權法》(NDAA)規定,任何直接或間接受中國工業和資訊化部(MIIT)控制或與其有關聯的實體,均視為「中國軍方企業」;第二,阿里巴巴被指控直接或間接受 MIIT 控制或與其存在關聯;第三,阿里巴巴對第三方 AI 模型發動「蒸餾攻擊」(Distillation Attacks)的風險並非假設性或偶發事件,而是持續進行的常態行為;第四,被告在整個訴訟期間對公司業務、營運與前景的公開陳述均屬實質性虛假、誤導或缺乏合理依據。當上述真相流入市場後,投資人遭受了巨額損失。
本案表面上是投資人權益的常規證券詐欺訴訟,但若深入拆解其指控結構,實則交織著美中科技冷戰、AI 技術主權爭奪與監管定義權三大深層利益角力。以下逐一剖析其矛盾核心:
一、《國防授權法》(NDAA)條款的戰略武器化:美國國會自 2021 年起逐年擴大對「中國軍方企業」的認定清單,原本立意在限制美國機構與相關企業的資金往來。此次的訴訟巧妙地將 MIIT 這一中國核心產業監管機構與阿里巴巴進行連結,本質上是試圖透過司法程序強化「中國企業軍方關聯」的不可逆論述,讓 NDAA 條款從國防安全範疇延伸至證券法領域,形成跨法域的監管包圍網。
二、AI「蒸餾攻擊」指控的技術政治學:蒸餾(Distillation)在 AI 領域原本是中性的模型壓縮技術,但訴訟方將其重新定義為「攻擊行為」,指控阿里巴巴系統性地萃取美國頂尖 AI 模型的權重與能力,轉移至自身產品。這是繼 TikTok、華為之後,美方將中國科技企業的「技術吸收路徑」正式列入司法舉證框架的重大轉折。
三、誰是受益者與受損方的最大公約數:直接受益方包括 Rosen Law Firm 等證券訴訟律師事務所,其歷年已從中國企業相關案件中累計取得數十億美元和解金。間接受益方則是美國對中鷹派國會議員與國安機構,本案將進一步坐實「中美科技脫鉤」的合理性論述。受損方無疑是阿里巴巴的廣大散戶與機構投資人,不僅面臨股價與信譽的雙殺,更可能在和解過程中被迫披露更多技術細節,形成「訴訟即調查、調查即制裁」的連鎖效應。此案最終將成為中國科技巨頭在美訴訟風險的指標性判例。
對照 2020 年瑞幸咖啡造假案、2021 年滴滴出行事件、以及歷年來多家中概股被列入「預定摘牌名單」的歷史軌跡,本案將開啟一個全新的監管典範:將 AI 技術倫理、國家安全法與證券法三者熔於一爐。以下預測三種可能的未來情境:
面對此案的不確定性,投資人與企業決策者應採取以下即時與中長期的雙軌佈局:
01 起因觸發:Rosen Law Firm 對阿里巴巴提起證券詐欺集體訴訟
02 一階傳導:阿里巴巴 ADR 估值面臨雙重折價(訴訟和解+NDAA制裁風險)
03 二階擴散:所有在美上市中概 AI 企業被迫重新審視模型訓練合規
04 宏觀終局:美中科技脫鉤從行政命令延伸至司法判決,跨境 AI 技術隔離機制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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