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美國總統川普自去(2024)年重返白宮以來,便積極推動一系列選舉制度改革,其中最具爭議的莫過於對「郵寄投票」的限制措施。然而截至目前,這項核心訴求在國會與各州立法機構接連碰壁,多項行政命令與聯邦層級的提案因程序阻力、地方政府反彈及司法挑戰而進度停擺。
根據華盛頓郵報與美聯社的最新追蹤,川普團隊試圖透過行政命令與司法部介入,限縮各州在疫情期間普遍採行的「普遍郵寄投票制」(Universal Mail-in Voting),但相關舉措在德拉瓦州、密西根州與亞利桑那州的訴訟中均遭駁回。
雖然郵寄投票改革受挫,川普陣營並未因此停下重塑選舉地圖的腳步。取而代之的是,他們將重心轉向「選舉人登記核查」、「境外選票審計」以及「單一選區投票權重劃」等技術性與程序性改革。這些措施雖然不如全面禁止郵寄投票般引人注目,但卻能在不直接違反聯邦選舉法的前提下,實質改變選舉結果的計算方式與動員結構。
這場選舉改革之爭的本質,並非單純的政策辯論,而是一場深層的「權力結構之爭」。川普陣營主張,2020年大選中郵寄投票的濫用導致了選舉舞弊,必須從制度面根除;而民主黨與多個公民團體則認為,這是對美國選舉制度根基的系統性破壞,是典型的「民主倒退」。
從歷史脈絡來看,美國的郵寄投票制度並非一朝一夕成形。
這場衝突的深層結構性成因,在於美國憲政設計中「聯邦制」的雙重性——聯邦政府擁有有限的選舉監督權,而具體的投票方式則由各州自行決定。這意味著即便川普在白宮擁有行政資源,他仍須面對「州權」這道憲法屏障。同時,最高法院在2023年的「Moore v. Harper」案中已限縮了州議會單方面操控聯邦選舉程序的權力,這對川普陣營推動的「獨立州議會理論」相關改革構成了重大法律障礙。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郵寄投票改革受阻,但川普陣營轉向的「技術性改革」可能更具長期殺傷力——這些措施能在不引發大規模憲法爭議的前提下,透過行政規則與州級合作機制,逐步改變選舉的實際運作方式。
對照2000年「布希 vs. 高爾」案後的《Help America Vote Act》立法經驗,以及2020年後各州對選舉法的大規模修法潮,美國選舉制度的演進從來不是線性的,而是由重大爭議事件觸發的階梯式跳躍。當前的改革動能雖然遭遇短期挫敗,但中期來看,仍可能在以下三種情境中發展:
值得高度關注的指標包括:最高法院對 RNC v. Michner 案的後續態度、各州 2025 年立法會期的選舉法案提案數量,以及司法部選舉犯罪調查的公開進度。
面對這場美國選舉制度的結構性變動,相關利害關係人應採取以下分層次的行動策略:
01 起因觸發:川普重返白宮後推動郵寄投票限制行政命令
02 一階傳導:聯邦提案在國會與州級法院雙重受阻
03 二階擴散:改革重心轉向選舉人登記核查與境外選票審計
04 三階升級:紅州率先落地新法,藍州反向強化郵寄投票
05 宏觀終局:2026中期選舉成為美國選舉制度現代化的關鍵決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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