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大私部門工會 Unifor 於 2026 年 9 月 22 日發表嚴正聲明,誓言將傾全力對抗聯邦《C-39 法案》中侵犯勞工罷工權的條款。該法案擬修訂《加拿大勞工法典》(Canada Labour Code),賦予聯邦勞工部長單方面權力,可透過啟動強制仲裁機制來阻止或終結勞資爭議,並新增所謂的「國家利益測試」(national interest test)。
Unifor 全國總裁 Lana Payne 嚴詞批判指出,當全國正因應美國川普政府發動的貿易戰而須團結抵禦之際,新法案卻反而削弱勞工進行公平且自由集體談判的權利。Unifor 代表聯邦監管產業約 7 萬名勞工,涵蓋航運、鐵路、航空、媒體、電信及公路運輸等關鍵國家基礎設施領域。
工會並非全面反對法案內容,而是肯定其中針對機場外包契約轉手(contract flipping)的修法,以及首次集體協議仲裁權的開放——這些訴求正是 Unifor 長期倡議的核心議題。然而,第 107 條賦予部長的單方面仲裁權力,被工會視為對集體談判制度的根本性威脅,可能導致政府得以預先性介入、並依據勞工工作地點而非實質爭議內容來剝奪其權利。國際法院(ICJ)近日於海牙的裁定中確認,罷工權是工會受國際法保障的活動,這項國際法依據成為 Unifor 法律戰的重要後盾。
此事件的本質是勞方、資方與政府三方在國家經濟主控權上的根本博弈,並非單純勞資爭議,而是涉及憲政權力界線與工運存亡的結構性衝突。
第一層衝突:政府介入權的憲政邊界。《C-39 法案》第 107 條允許聯邦勞工部長以「國家利益」為由,繞過正常罷工或停工流程,直接將爭議送入具法律拘束力的強制仲裁。這意味著當鐵路、航空、港口或電信等關鍵產業發生勞資爭議時,政治權力可凌駕於經濟對等談判之上,政府成為實質的終局裁判者。Unifor 質疑此設計「究竟是保護企業利益還是勞工利益」,直指這套機制將形成「先制性政府干預」的制度路徑依賴。
第二層衝突:國際法義務與國內主權的張力。國際法院近期在海牙明確裁定,罷工權是國際法保障的工會核心活動,肯認 ILO 第 87 號公約的精神。加拿大作為國際勞工組織成員國,若《C-39 法案》立法通過,將引發國內法與國際法義務的衝突,並可能成為其他國家援引的負面先例。
第三層衝突:貿易戰壓力下的政治時機選擇。Payne 的聲明直指時機的弔詭——當加拿大面臨川普貿易戰的外部經濟壓力,需要強化內部社會韌性之際,政府卻選擇對內限縮工會戰力。此時機透露的訊號是:政府傾向在外部危機時刻鞏固資方談判優勢,以快速平息爭議換取經濟穩定表面。魁北克分會主任 Daniel Cloutier 的質疑——「究竟是誰的利益被保護?」——正是質疑此政策究竟是為國家產業競爭力鋪路,還是為特定企業護航。
第四層衝突:工會內部的兩難。Unifor 承認法案在首次集體協議仲裁與機場外包保障上有正面意義,但拒絕「包裹式」接受,顯示工會已意識到此案若不在程序中被即時修正,未來將形成政府介入的制度慣例,現在的修法紅利可能在未來成為限制勞工的工具。
對照 2012 年加拿大《C-377 法案》(要求工會公開財務)與 2017 年《C-27 法案》(更改臨時工定義)等多次工會法攻防戰的歷史軌跡,可以預判《C-39 法案》將掀起新一輪更激烈的憲政與街頭抗爭。以下為三種未來情境推演:
面對加拿大勞動法制的重大轉折,各方利害關係人應採取分層行動策略:
01 起因觸發:加拿大聯邦政府推出《C-39 法案》修訂《勞工法典》,賦予部長單方強制仲裁權
02 一階傳導:Unifor 等工會強烈反彈,威脅動員 7 萬名運輸與電信勞工發動抗爭
03 二階擴散:法案觸發憲政爭議,引發援引《加拿大人權憲章》第 2(d) 條的違憲審查風險
04 三階外溢:國際法院 ICJ 罷工權裁定成為工會法律戰後盾,影響其他國家類似立法
05 宏觀終局:北美勞動法體系在貿易戰與 AI 轉型壓力下,可能進入新一輪權力重組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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