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正式宣布將在《巴黎協定》架構下,著手建置全國統一的碳移除(Carbon Removal)市場監管框架。 此一政策宣示意味著加拿大將從過去以「減排」(Emission Reduction)為主的氣候治理路線,進一步跨入「負碳排」(Negative Emissions)的制度化階段。
根據規劃,該框架將涵蓋直接空氣碳捕獲(DAC)、森林碳匯、生物碳封存、礦物碳酸化以及海洋鹼化等多項碳移除技術的認證標準、查驗機制與交易規則。這是繼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之後,G7工業國家中首個由中央政府主導、明確鎖定碳移除而非碳減排的市場化制度安排。
加拿大自然資源部(NRCan)與環境暨氣候變遷部(ECCC)將共同擔任主管機關,預計在 2026 年底前完成第一階段規則草案,並與現有的「綠色投資稅額抵減」(Green Investment Tax Credits)制度接軌。首批合格的碳移除信用額度,預估將於 2027 年進入聯邦碳價體系與自願性市場雙軌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此舉正值《巴黎協定》第六條(Article 6)國際碳市場規則逐步落實之際,框架設計將預留與國際自願性碳市場(VCM)接軌的技術接口,確保加拿大碳信用可跨境流通,避免重蹈過去「重複計算」(Double Counting)的覆轍。
加拿大碳移除框架的本質並非單純的環境保護措施,而是一場在氣候治理、產業競爭與地緣經濟交織下的國家級戰略佈局。理解這項政策必須從三個層面的歷史脈絡切入,方能掌握其深層結構意涵。
第一、減碳路徑的結構性困境。
加拿大自 2019 年宣布「2050年淨零碳排」目標以來,實質排放下降幅度遠不如預期。依據加拿大環境部 2024 年最新國家排放清單,油砂(Oil Sands)開採與運輸業占全國溫室氣體排放約 28%,是鋼鐵、水泥與長途運輸之外最難去碳化的產業環節。僅靠再生能源與電氣化無法在 2050 年前消化這些「殘餘排放」(Residual Emissions),碳移除幾乎已成為加拿大達成淨零承諾的唯一數學解。這正是本次框架出爐最深層的結構性驅動力。
第二、碳移除技術的成本與誠信鴻溝。
目前 DAC 技術每噸捕獲成本仍高達 600 至 1,200 美元,相較之下,森林保育類碳信用僅約 15 至 50 美元。如此懸殊的成本結構,使得「碳信用品質」爭議成為框架設計最敏感的環節。 若政府補貼過度傾斜高科技 DAC,將引發環團質疑「用納稅人錢買昂貴的漂綠(Greenwashing)」;若放任低價森林信用氾濫,又會重演 2023 年自願性碳市場誠信危機,導致 Verra、VCS 等認證機構遭國際媒體與檢察機關調查。框架的技術門檻與查驗機制,將直接決定這場制度博弈的最終平衡點。
第三、地緣碳市場的標準爭奪戰。
在歐盟 CBAM、英國 UK ETS、美國加州 cap-and-trade 之後,加拿大此舉實質上是「中等強度的碳經濟體」企圖在國際碳標準制定權上搶占一席之地。若加拿大框架能與《巴黎協定》第六條第四款(Article 6.4)順利對接,加拿大碳信用將有機會成為亞太買家(特別是日本、南韓與東南亞)的首選標的,反之則將被歐美標準邊緣化。這是一場沒有煙硝的碳標準主權之爭。
回顧歷史,加拿大在 2018 年率先對全國課徵碳稅時,曾遭到亞伯達、薩斯克其萬等產油省的強力政治反彈,最終透過「碳稅退稅」(Climate Action Incentive Payment)機制才勉強平息爭議。此次碳移除框架能否跨越政治阻力,將是觀察加拿大氣候治理成熟度的關鍵指標。 基於此一歷史鏡鑑與國際碳市場演進趨勢,可預期三種未來情境:
面對加拿大碳移除框架的成形,相關利害關係人應採取分層行動策略:
01 起因觸發:加拿大2050淨零目標面臨減碳路徑瓶頸,油砂等高碳排產業去碳化無解
02 一階傳導:DAC、森林碳匯、礦物碳酸化等碳移除技術供應鏈迎來政策性需求
03 二階擴散:加拿大碳信用進入國際自願性市場,與歐盟CBAM、英國ETS形成競合關係
04 三階外溢:日本、南韓、東南亞等亞太買家可能將加拿大列為首選碳權採購標的
05 地緣標準爭奪:中等強度碳經濟體搶攻《巴黎協定》第六條規則制定話語權
06 宏觀終局:碳移除從「環保議題」正式升級為「大國博弈的戰略物資」,重塑全球綠色金融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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