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近日於國際捕鯨委員會(International Whaling Commission, IWC)正式場合中,倡議推動「協作保育策略」(Collaborative Conservation Strategies),呼籲各會員國超越傳統的商業捕鯨管制思維,共同投入海洋大型哺乳類動物的科學研究與棲地保護。
此次倡議的核心精神,在於將 IWC 從一個以「禁捕與配額管理」為主的監管機構,逐步轉型為「以科學保育為導向」的多邊合作機制。印度代表團強調,全球海洋正面臨氣候異常、漁業混獲、塑膠汙染與船舶噪音等多重威脅,單一國家或區域組織難以獨力因應,唯有透過國際共享數據、聯合巡航執法與保育區串聯,才能有效守護鯨豚族群。
印度本身的地理位置橫跨印度洋與太平洋,擁有全球最長的海岸線之一,長期以來是許多遷徙性鯨種的重要棲地與繁殖場域。印度此次在 IWC 場域主動出擊,不僅是生態保育立場的表態,更是其海洋大國外交戰略的重要環節,試圖在國際海洋治理體系中爭取更大制度性話語權。
印度此次倡議的本質,是「海洋治理典範」的結構性辯論,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地緣政治利益角力。 IWC 自 1986 年全球暫停商業捕鯨以來,長期陷於「保育派」(如澳洲、紐西蘭、歐洲多數國家)與「永續利用派」(如日本、俄羅斯等少數國家)之間的意識形態對峙,導致該組織在打擊非法捕獵、處理科學誤捕數據等實務議題上進展緩慢。
印度的倡議試圖打破這種二元對立格局,主張以「協作保育」取代零和式的禁捕辯論。其背景脈絡可從三個層面理解:
因此,這不是一場有你死我活對手的傳統利益角力,而是一次關於「全球海洋治理應如何進化」的制度性辯論,其影響將深遠波及所有依賴海洋資源的產業與沿海國家。
印度的協作保育倡議,與歷史上幾次重大的國際保育制度轉型有著相似的結構特徵。例如 1970 年代《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從自由貿易走向全面管制,以及 1990 年代《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逐步建立起科學評估機制的歷程,皆顯示國際保育治理往往需要 10 至 20 年才能從倡議走向實質約束力。
對照歷史,我們可以預判未來三種可能情境:
無論哪種情境,印度已成功將自身定位為全球海洋治理變革的關鍵推動者,這項外交紅利將在未來 10 年持續發酵。
01 起因觸發(印度於 IWC 正式倡議協作保育策略)
02 一階傳導(IWC 內部保育派與利用派之制度辯論加劇)
03 二階擴散(全球南方海洋大國串聯,形成新興治理陣營)
04 三階擴散(海洋遙測、生物聲學 AI、衛星標記技術需求擴大)
05 四階擴散(藍色經濟 ESG 投資與政策驅動產業紅利浮現)
06 宏觀終局(全球海洋治理從「禁制導向」轉向「整合性科學治理」,催生新國際海洋公約或議定書談判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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