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麻薩諸塞州布萊恩特里鎮(Town of Braintree)一名56歲前警探馬克·謝里克(Mark Sherrick),遭檢方指控利用職務之便與警用Flock車牌辨識攝影機系統,長期跟蹤騷擾其前女友。根據法院文件,謝里克自2024年與前女友分手後,數月內以公務iPhone安裝GPS追蹤器,並將車輛定位回傳至其公務電子郵件信箱。
此外,他被指控利用警用資料庫以人工方式搜尋前女友姓名與車牌資訊達數十次之多,並結合布萊恩特里鎮警局配置的Flock Safety自動車牌辨識(ALPR)系統,追蹤前女友的移動軌跡,包括她赴約的詳細行蹤均被完整記錄。
布萊恩特里鎮政府證實,謝里克已於2025年4月2日於內部調查期間申請退休。他在2025年7月31日被正式起訴「刑事騷擾罪」(criminal harassment),並預計於2026年9月29日赴戴德姆地區法院(Dedham District Court)出庭應訊。檢方指控其行為已達刑事騷擾程度,並「合理預期將造成被害人重大情緒痛苦」,凸顯執法人員將公部署方監控基礎設施私有化、武器化的嚴重警訊。
此事件表面看似個案式的警務人員紀律問題,但深層結構實為當代「AI警用監控科技商業化」與「公民數位隱私權保障」之間日益尖銳的價值對撞。事件本身並不適宜以政商陰謀論或地緣利益角力框架強行詮釋,毋寧應從科技治理、執法文化與隱私法制的歷史演進脈絡,剖析其結構性成因。
第一,Flock Safety的商業擴張與監控疆界擴張。Flock Safety作為美國新興的警用AI監控新創公司,其車牌辨識系統與雲端資料庫已廣泛部署於全美數千個城鎮執法單位。這類系統設計之初即強調「資料共享網路」與「跨機構即時查詢」,卻在技術架構上未對「內部濫用風險」建立足夠的防呆機制。當警務人員握有查詢權限卻缺乏外部審計時,系統便從公共安全利器淪為私人報復工具。
第二,美國隱私法制對警用AI系統的監管明顯落後於技術演進。長期以來,美國並無統一的聯邦層級個資保護法,警用監視器所蒐集之車牌、定位、生物特徵等資料,其保留期限、查閱權限、銷毀機制皆由各州或地方警政單位自行規範。此種治理破碎化的格局,使得執法人員在缺乏明確法律紅線下,容易將公資源挪為私用,且事後究責往往僅止於個人刑事責任,難以撼動系統性結構。
第三,事件折射出執法文化中的「數位家暴」新興犯罪型態。傳統跟蹤騷擾(stalking)多以實體跟監、跟拍為主,如今結合GPS追蹤、ALPR車牌辨識、警用資料庫交叉查詢,加害者無需離開座位即可對被害人形成全天候、無死角的數位監控網。這種「非接觸式跟蹤」不僅更難察覺,對被害人造成的心理恐懼與情緒壓力往往更甚於傳統模式,迫使各州加速將數位追蹤納入跟騷法(anti-stalking statute)規範。
第四,Flock公司在事件後被迫啟動治理改革。執行長加雷特·藍利(Garrett Langley)於本月宣布新一輪隱私強化措施,包括強制使用稽核工具標記異常查詢行為、車牌資料保存期由一個月縮短至一週,以及賦予各城鎮對跨機構資料分享的更高自主控制權。這些補救措施雖屬正面,但屬「事後補破網」性質,凸顯該產業在商業爆發期對倫理治理投入的嚴重不足。
對照過去十年的科技治理演化軌跡,AI警用監控的濫用風暴並非偶然,而是技術擴張速度遠超法規調適節奏的必然結果。2018年亞馬遜Rekognition因執法應用引發爭議、2020年Clearview AI爆發隱私訴訟,皆為前車之鑑。本案的後續發展將沿以下三條路徑演進:
面對AI警用監控的治理紅利與隱私風險雙重夾擊,各利害關係人應採取以下分層行動:
01 起因觸發:布萊恩特里鎮前警探謝里克被控以公務Flock系統追蹤前女友,面臨刑事騷擾罪
02 一階傳導:Flock Safety被迫宣布隱私強化措施,縮短資料保留期、導入異常稽核機制
03 二階擴散:全美警用ALPR供應商同步承壓,馬薩諸塞州等多州議會啟動警用監視器透明化立法
04 宏觀終局:AI警用監控產業迎來「治理溢價」重估,無合規能力業者將被淘汰,隱私優先技術迎來典範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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