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於本月稍早正式完成其全國性法律挑戰行動,在針對夏威夷、阿肯色、猶他與華盛頓特區提起最後四起訴訟後,已將全美25州及哥倫比亞特區中所有提供無證件學生州內學費或高等教育福利的法律全數告上法院。這場法律戰的核心,是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與移民責任法》第505條(編入《美國法典》8 U.S.C. 1623),該法明文規定:除非美國公民無論居住於何州皆可獲得同等福利,否則無證件移民不得以州居住身分取得高等教育福利。
司法部援引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為例,該校州內與州外學費年差額約2.4萬美元,光是2025年秋季學期就有至少432名無證件學生享州內學費,總計減少約1,050萬美元的學費收入。迄今為止,德州、肯塔基、奧克拉荷馬、內布拉斯加、伊利諾與堪薩斯六州已獲法院永久禁令,宣告相關條款違憲;其餘案件仍在審理中。司法部副部長Stanley Woodward公開聲明:「我們已對全國每一個授予非法移民州內學費的州或特區提起訴訟,期待有利的法院裁決。」
這場法律戰的本質,是聯邦移民管制權與州級教育福利自主權的憲政碰撞,背後交織著財政正義、人口政策與公民身分認同的多重角力。
從聯邦政府角度出發,1996年國會立法時的歷史背景,是對1990年代加州第187號提案(Proposition 187)以及非法移民大量使用公共服務的社會焦慮之回應。共和黨主導的國會當年透過附條件的聯邦補助切換機制,意圖迫使各州不得以州居住身分為由,將州內學費福利獨厚無證件學生。司法部助理部長Brett Shumate直言:「這是單純的聯邦法問題——大專院校不得提供非法 alien 美國公民無法享有的福利。」此論述的核心邏輯是州稅收屬於本州公民的共同財產,若向外州納稅人關上大門卻對無證件學生敞開,構成對公民的逆向歧視。
然而,州政府的反擊論述同樣有其歷史正當性。多數州的法律並非以移民身分作為唯一門檻,而是以「就讀並畢業於本州高中」等居住事實連結作為認定基準。支持者主張,這些學生在K-12義務教育階段已受本州納稅人撫育,若大學階段拒其於門外,將形成「納稅卻無大學」的荒謬悖論;更何況,提高其教育程度將擴大未來稅基與經濟貢獻。
這場衝突中,聯邦政府無疑是這場法律戰的全面攻擊方,目前已取得六州完全勝訴的戰果。州政府則處於守勢,部分州如堪薩斯與內布拉斯加已選擇與司法部達成同意判決(consent decree),等於自我了結長達數十年的州內學費優惠政策。真正受益與受損的群體高度分化:支持嚴格移民管制者視為財政正義的實現;教育平權倡議者則憂心這將使數十萬「從小在美成長」的學生被迫中斷高等教育,連帶衝擊公立大學的多元化招生結構與學費收入穩定性。
01 起因觸發:1996年《非法移民改革法》第505條被重新激活,川普政府以「聯邦最高條款」為法律利刃
02 一階傳導:全美25州及華盛頓特區面臨司法部連環訴訟,六州已遭永久禁令
03 二階擴散:公立大學學費收入結構性縮水,每年估計減少數億美元州內學費
04 三階外溢:無證件STEM學生族群受衝擊,美國科技人才儲備池面臨長期萎縮風險
05 宏觀終局:聯邦權全面凌駕州級教育自主權,2026年期中選舉將成移民政策延長賽的決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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