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長達 13 年的澳洲聯邦警政署(AFP)海外賄賂調查,於 2026 年 10 月正式畫上句號。涉案主角為澳洲老牌工程巨擘 SMEC(前身為「雪山工程公司」),該公司最終依《犯罪所得法》繳交 900 萬澳元和解金,換取 AFP 不將案件移送聯邦檢察總長(C DPP)起訴的決定。
調查時間軸橫跨 2013 年至 2026 年,AFP 曾在多年間兩度持搜索令進行搜索,聚焦於 SMEC 在斯里蘭卡、越南等地的可疑付款行為。期間,2022 年有兩名前 SMEC 員工因涉嫌在斯里蘭卡行賄官員而遭逮捕起訴,但相關罪名在隔年遭法院駁回,兩人甚至獲判訴訟費用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SMEC 在整份和解協議中未承認任何不法情事,且 AFP 之所以不進入司法程序,理由包含「企業的配合態度」與「事件距今時間過於久遠」。作為附帶條件,SMEC 同意負擔 AFP 的外部法律費用,並另行捐贈一筆金額未公開的款項予某反貪腐非政府組織。
此事件表面是司法案件落幕,實則是國有資產被掏空、法令威信遭侵蝕,以及主權讓渡的結構性危機。當一家公司可以用 900 萬澳元「買」到不起訴的結果,且其最終買單者是澳洲納稅人時,這已非單一公司的道德瑕疵,而是整套跨國反腐執法體系的制度失靈。
從歷史脈絡來看,SMEC 並非普通民企。其前身源於 1960 年代澳洲「雪山水力發電計畫」,由外交貿易部欽點為執行海外援助工程的國家級工具。然而,這家承載公共使命的企業,現已輾轉落入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Temasek)旗下的盛裕集團(Surbana Jurong)手中,形成「澳洲納稅人出錢,新加坡政府持股的公司接單,再由澳洲政府替其繳交罰款」的荒謬閉環。
在治理矛盾上,反腐學者 Geoffrey Watson 精準點出三大結構性病灶:
更值得警惕的是,SMEC 目前仍深度參與墨爾本捷運隧道、雪梨西區國際機場、雪山 2.0 水力計畫及華令加高速公路升級等澳洲旗艦基建案,象徵國家安全與公共利益的命脈工程,繼續由一個曾涉嫌海外行賄的外資背景企業主導。
回顧澳洲過去十年的反腐執法史,SMEC 案並非孤例,而是跨國執法困境的縮影。對比 2010 年代力推的《海外反貪腐法》修法浪潮,本案結局無疑是一次重大挫敗。未來 3 至 5 年,可預期以下三種情境:
這起事件對所有利害關係人而言,是一次深刻的治理警訊。具體行動建議如下:
01 起因觸發:2013年AFP啟動對SMEC在斯里蘭卡、越南可疑付款的海外行賄調查
02 一階傳導:2022年前員工遭起訴,隔年罪名遭法院駁回,調查陷入僵局
03 二階擴散:2026年SMEC以900萬澳元與AFP達成《犯罪所得法》行政和解,未認罪且免遭起訴
04 三階衝擊:反貪學者與國會質疑「罰款轉嫁機制」形同變相鼓勵企業付錢了事
05 宏觀終局:澳洲關鍵基建仍由新加坡淡馬錫持股的SMEC主導,主權讓渡與執法威信危機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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