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總統馬克宏夫婦於 2025 年 7 月在美國德拉瓦州高等法院(Delaware Superior Court)對美國保守派評論員凱恩絲歐文斯(Candace Owens)提起誹謗訴訟,案件核心源自歐文斯長期散布的陰謀論指控——聲稱法國第一夫人布莉姬(Brigitte Macron)「出生時為男性並隱瞞性別身分」。
本案最新進展聚焦於管轄權(jurisdiction)爭議,歐文斯陣營指控馬克宏夫婦「刻意選在德拉瓦州打官司」,目的就是為了規避法國僅有三個月的誹謗訴訟追訴期,轉而利用德拉瓦州長達兩年的法律時效。歐文斯委任律師 Chad Shandler 在庭上直言:「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為了利用德拉瓦州較長的追訴期。」
反觀代表法國夫婦的律師 Thomas Clare 則反擊,主張歐文斯一方面享用德拉瓦州的公司登記保護傘,卻又拒絕接受該州司法管轄,形同「德拉瓦對我有用、對你沒用」的雙重標準。本案主審法官 Sheldon K. Rennie 在庭後宣布休庭,尚未做出裁決,雙方均未獲致決定性勝利。
本案表面是誹謗訴訟,骨子裡卻是一場橫跨美法兩國、融合公司法、言論自由與國家元首名譽權的「管轄權法律戰」。其核心矛盾並非「歐文斯說的是真是假」,而是「美國法院憑什麼審理一個在田納西州工作、主要聽眾散佈全球的法國元首控告案」。
這場衝突的根源,在於兩套司法體系對誹謗容忍度的根本差異。歐文斯一方深知,在法國,誹謗總統及其家屬不僅受刑事規範,民事追訴期極短(僅三個月),幾乎不可能在歐文斯言論持續發酵的數年間有效究責;轉戰德拉瓦州,等於為原告爭取到多達兩年的法律追訴空間。這不單是程序選擇,而是利用美國第一修正案的高標準言論自由保護傘,來對抗歐文斯在美國本土最難被定罪的事實。
雙方陣營的戰略算計極為鮮明:
值得關注的是,本案審理重點迄今完全未觸及「歐文斯的言論究竟是否構成誹謗」這項核心實體問題。法官 Rennie 的提問反覆圍繞在「應適用法國法還是田納西州法」以及「德拉瓦州登記公司能否建立對個人的管轄權」,顯示這場法律戰短期內將在技術性法律叢林中攻防,真正的實體辯論仍停留在起點。
本案表面是兩位名人的法律恩怨,實則是 21 世紀跨國言論生態與傳統國家主權碰撞的縮影。回顧 20 世紀以來的著名跨國誹謗訴訟,多半圍繞著「言論發生地」與「損害發生地」兩條主軸展開,例如英國《賤民》(Reynolds v. Times Newspapers, 2001)案奠定了「負責任新聞」抗辯原則。然而,歐文斯案的特殊性在於「內容創作者個人身分」與「企業註冊地」的連結,使得管轄權問題比傳統媒體案件更加複雜且影響深遠。
基於目前的訴訟走向與法官 Rennie 提問方向,本案未來發展可分為三大情境:
01 起因觸發:歐文斯於 Podcast 等公開平台散布布莉姬馬克宏性別身分相關陰謀論
02 一階傳導:馬克宏夫婦 2025 年 7 月於德拉瓦州提起誹謗訴訟
03 二階擴散:歐文斯以「管轄權不足」與「訴訟時效選擇性執法」提出程序抗辯
04 宏觀終局:德拉瓦州法院若裁定管轄權成立,將奠定跨國數位創作者之「註冊地即審判地」全球新典範,並重新定義各國元首在境外主張名譽權的法律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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