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自由黨工作人員Bruce Lehrmann涉嫌於2021年10月在昆士蘭州圖翁巴犯下兩起強暴案,原定於2024年11月2日受審;被告已表示將否認控罪,但布里斯本地方法院因辯方律師未能及時找到合適出庭大律師,批准延後審理。
承審法官David Kent表示,延期並非無限期,被告必須迅速推進案件。控方則批評辯方缺乏律師洽談的具體證據,並認為案件延宕已對受害人造成負擔;辯方則反指控方未充分、均衡地披露可用材料。目前新的審理日期尚未確定,11月2日僅安排下一次程序性會議,控方估計審訊約一週,辯方則估計需兩週。
本案表面上是因辯方律師人選與準備時間不足而延期,實質上反映澳洲刑事訴訟中兩組權利之間的緊繃關係:一方面,被告享有充分準備、有效代表及公平審判的權利;另一方面,受害人則期待案件迅速進入實質審理,避免正義因程序反覆延宕而被架空。延期能否正當,不能只看律師是否缺席,也要看法院是否提供合理、可管理的補救時間。
控方主張案件歷時已久,辯方律師Zali Burrows未提出充分證據,證明已積極接觸可用的大律師;檢方甚至認為,未來被告可能仍僅由該律師代理。辯方則反擊,稱自己長期面臨取得完整案情材料的困難,並要求控方披露所有依法應公開、包括可能有利被告的材料。
這場爭議的關鍵,是程序透明、披露義務與審理效率如何取得平衡。澳洲司法制度並非只追求快速定罪,也重視避免錯誤判決;但若案件管理缺乏明確時程,效率與被告權利也可能被程序延宕反向消耗。法院批准延期,等於承認現階段需要重新整理辯護與審理準備,卻未因此給出一個可立即執行的最終日期。
因此,這不是單純的「律師沒有找到」問題,而是司法體系如何讓每一項程序選擇都能被清楚說明、迅速檢驗,並讓公眾相信延期不是責任歸屬不清或資訊揭露不足所造成。未來新日期確定與否、案件管理指示是否具體,將比單次延期更能反映制度的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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