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國王學院(King's College London)旗下 King's Legal Clinic 於 2026 年 9 月 3 日宣布,已協助孟加拉與印度邊界三名居民,向英國政府「負責任商業行為辦公室」(Office for 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 ORBC)正式遞交申訴書,控告巴克萊銀行(Barclays)長期為鄰近全球最大紅樹林——孫德爾本斯(Sundarbans)的蘭帕爾(Rampal)燃煤電廠提供融資,違反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跨國企業責任商業行為指引》,構成對人權與氣候的實質傷害。
申訴人包括當地農民 Animesh Mandal、民選政治人物,以及國際知名孟加拉環保人士 Sharif Jamil,指控巴克萊自 2005 年至 2013 年間,為印度國有国家 Thermal Power Corporation(NTPC)承保股份與債券共 1.728 億歐元,並於 2014 至 2017 年再承保 6.31 億美元;2016 至 2019 年間亦承保印度進出口銀行(Export Import Bank of India)為該案發行的債券。
蘭帕爾電廠(亦稱 Maitree Super Thermal Power Project)於 2022 年正式商轉,坐落於平均海拔僅一公尺的低地紅樹林內,緊鄰四處 UNESCO 世界遺產,自 2020 年起即被列入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紅色名錄。此案不僅挑戰西方銀行的 ESG 承諾可信度,更將檢驗英國新成立的 ORBC 機制成效。
本案表面是環境爭議,實質卻是一場西方金融資本、南亞國有能源巨擘與在地原住民族群三方角力的縮影,背後牽動的是全球能源轉型路徑、供應鏈責任歸屬與氣候司法正義的根本矛盾。
第一、巴克萊的「綠色洗白」指控與內部政策矛盾。申訴文件直指巴克萊早在 2003 年即對外承諾,若涉及人權侵害將「採取補救措施」,並在官網高調宣示「淨零」目標。然而,2005 年起該行卻持續為蘭帕爾煤電融資逾 8 億歐元等值,跨越近 20 年時間軸,形同將永續承諾與實際承作業務切割為兩套平行敘事。此一矛盾正是當前歐洲銀行業最大的聲譽風險源頭。
第二、印度國有 NTPC 與孟加拉能源安全的戰略博弈。蘭帕爾電廠為印孟雙邊合作旗艦專案,由 NTPC 與孟加拉國家電力公司(Bangladesh Power Development Board)合資,目的在緩解孟加拉長期缺電困境。然而 UNESCO 在規劃與施工階段即明確反對,其他國際銀行亦基於 ESG 承諾退出融資,巴克萊卻選擇留守,這意味著該案填補了同業退場後的「道德套利空間」。
第三、原住民申訴機制與 OECD 軟法的執行力落差。ORBC 雖屬英國響應 OECD 指引設立的國內申訴機制,但其裁決僅具勸告效力,缺乏類似美國《淘氣清單法》(Alien Tort Statute)或歐洲人權法院的強制拘束力。此案若成立先例,將成為南亞受害者援引跨國司法工具追究西方銀行的範本;若不了了之,則形同宣告 OECD 指引在氣候爭議中僅為裝飾品。
最大受益者短期內是律師事務所與倡議團體(累積案件與聲量),中期則可能是印度本土銀行(因西方銀行退場後承接剩餘融資份額),長期則是全球永續金融監理單位(取得推動硬法的實證基礎)。
回顧歷史,自 2017 年澳洲麦夸利銀行(Macquarie)因污染融資遭環團提告、2021 年法國興業銀行(Société Générale)因 EAC 案被裁定歧視責任以來,跨國金融機構已逐步成為氣候訴訟新戰場。本次巴克萊案將是 ORBC 設立後的首個指標性測試,其結果將形塑未來十年金融業的行為邊界。
值得高度關注的轉折訊號包括:ORBC 受理與否的時程、巴克萊是否動用「外交國家抗辯」(如同 Shell 在荷蘭案的國家代理人爭議)、以及印度 NTPC 是否被追加為共同被告。
01 起因觸發:巴克萊 2005-2019 年長期承保印度 NTPC 與進出口銀行煤電債券
02 一階傳導:英國 ORBC 受理申訴,歐洲銀行業 ESG 評級集體承壓
03 二階擴散:南亞受害者與環團串聯,將案件擴張至集體訴訟與跨境司法管轄
04 三階深化:英國推動硬法立法,OECD 指引從軟法升級為具拘束力規範
05 宏觀終局:全球煤炭與油砂融資急速退場,資金流向新興市場綠色基礎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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