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蘇里亞・坎特 (Surya Kant) 於近日出席金磚國家 (BRICS) 司法體系高層論壇時,發表具高度戰略意義的專題演說。他在會中明確呼籲,BRICS 各成員國的最高司法機關應在秉持「主權平等」與「司法獨立」的最高前提下,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對話機制,以容納更多基於法治精神的「良性分歧」(healthy disagreement) 與深度審議 (deliberations)。
坎特大法官在演說中特別強調,當前全球地緣政治板塊急速位移,新興經濟體在國際經貿、數位治理與跨境爭端解決等領域的利益日益交融,傳統由西方七大工業國 (G7) 主導的國際司法與仲裁典範,已難以全面反映全球南方 (Global South) 的真實需求。他主張,司法體系應扮演「穩定錨」而非「政治附庸」,透過強化 BRICS 內部的司法互助、聯合培訓與經驗共享,逐步建構一個更具包容性的替代性爭端解決生態系。
此外,本次論壇亦觸及人工智慧監管、跨境數據主權、國際投資仲裁等前瞻性法律議題,凸顯金磚國家正積極將司法協作從過往的「象徵性交流」,推進至實質影響全球治理規則的戰略層次。坎特的發言被外界解讀為,印度作為 2024 至 2025 年度的 BRICS 輪值主席國,正試圖將司法外交提升至國家核心議程,藉此強化其在多極世界中的制度性話語權。
若單純從司法技術層面觀察,BRICS 各成員國橫跨亞洲、非洲、南美洲與中東,法律體系源自普通法系 (Common Law,如印度)、大陸法系 (Civil Law,如中國、俄羅斯) 乃至伊斯蘭法系 (如伊朗、埃及),歷史演進路徑、法律文化根源與憲法價值觀的深層差異,構成了司法協作最根本的結構性障礙。
然而,本事件本質上並非傳統意義上的零和利益角力,而更接近於一場「全球治理典範轉移」的歷史進程,其深層驅動力來自於以下幾個結構性成因:
因此,這場司法對話的終局目標,並非取代既有國際司法體系,而是建構一個「平行的制度性避風港」,讓 BRICS 國家在遭遇西方司法制裁或仲裁時,擁有制度性的替代選項與議價空間。
對照歷史經驗,2003 年 G8 邀請巴西、印度、中國、南非等國參與對話,最終催生了 BRICS 機制;2014 年金磚國家成立「新開發銀行」(NDB) 時,外界也曾質疑其可行性,如今 NDB 已是南南合作的重要融資管道。司法領域的多極化進程,極有可能沿循類似的「由虛轉實」路徑演進。以下預測三種未來情境:
無論何種情境成真,2025 年無疑將是全球司法治理秩序重構的關鍵元年,印度的輪值主席國角色,使其在這場歷史性的制度競賽中佔據了極為有利的戰略位置。
面對全球司法多極化的結構性轉變,企業、投資人與政策制定者應提前佈局:
01 起因觸發:印度CJI Surya Kant於BRICS司法論壇倡議常態化司法對話機制
02 一階傳導:BRICS各國最高法院啟動聯合培訓、案例共享與替代性仲裁機制籌備
03 二階擴散:跨境商業調解、智慧財產權、AI治理等領域出現「BRICS標準」與「西方標準」雙軌並行
04 三階擴散:新加坡、香港、杜拜等傳統仲裁樞紐面臨業務分流,國際法律服務產業啟動版圖重組
05 宏觀終局:全球法治秩序加速多極化分裂,企業合規成本上升,新興市場取得規則制定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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