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 2026 年 11 月 3 日美國期中選舉僅剩不到兩個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 9 月 14 日以全院裁定方式,否決川普政府要求暫停下級法院禁令的緊急聲請,使美國郵政署(USPS)原訂推動的郵寄選票新規定無法在本次選舉週期上路。
最高法院明確指出,政府在實體爭議上勝訴的可能性不高,亦未滿足《緊急救濟》的法定要件,僅大法官 Samuel Alito 與 Clarence Thomas 提出不同意見書。遭封殺的規則要求各州統一採用具備專屬投票人條碼的特製選票信封,並須透過郵政署專屬入口網站提交特定選舉人資料。
大法官 Brett Kavanaugh 雖在協同意見書中肯認郵政署「有可能」擁有制定相關規定的法定權限,但直言若強行於 2026 年大選實施,已構成聯邦行政法上的程序違反正當性,因各州與地方選務機關根本無合理時間建立對應系統。最終決策結果讓現行各州既有的郵寄投票流程得以延續,川普總統隨後公開抨擊該裁決,連帶批判其第一任內親自任命的大法官。
本案的本質並非單純的行政效率之爭,而是美國三權分立體制下,行政權與司法權對「選舉行政規則制定權」的根本性拉鋸。此一衝突須從三個歷史脈絡層面深入理解:
第一,聯邦郵政署對州級選舉的介入權力邊界長期模糊。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四款將「選舉時地與方式」的決定權賦予各州議會,惟聯邦國會可透過立法進行補充規制。USPS 過去主要扮演「選票快遞商」角色,本次擬推動的條碼與入口網站規則,實質上是將聯邦行政機關的手伸入州級選務核心,引發聯邦主義的憲政緊張。
第二,行政法上「通知與評論」程序(Apex 案)規範本案命運。Kavanaugh 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清楚點出,聯邦機關推動重大新規必須給予利害關係人「合理時間」調整因應,否則即構成程序濫用。USPS 在選舉迫在眉睫之際才推進規則,下級法院早已基於「不可逆選舉損害」核發禁制令。
第三,此案反映川普第二任期「以行政命令繞過國會、改造聯邦機構」戰略路線的重大挫敗。從獨立機關解雇案、關稅緊急授權到本次選務規則,白宮屢屢透過 USPS、聯邦選舉委員會(FEC)等獨立機構繞道行事,卻接連遭最高法院以程序與權限理由攔阻。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最終結果更突顯一項深層制度矛盾:兩位保守派大法官(Alito、Thomas)仍提出異議,顯示保守派陣營內部對「行政權擴張」與「聯邦主義」兩種保守主義價值間,存在明顯路線分歧,這對未來涉及選舉、移民、關稅的行政命令走向,具有指標性預判意義。
對照 2000 年「布希訴高爾案」、2013 年「謝爾比郡訴 Holder」案等歷史節點,本次裁定再次印證最高法院仍是行政權急劇擴張的最終煞車系統。未來演進將沿以下三條劇本分歧:
無論哪條劇本,2026 年期中選舉後的政治版圖重組、USPS 治理結構改革與聯邦選舉委員會權限之爭,將是觀察美國憲政下一階段走向的三大關鍵指標。
面對美國選務規則的高度不確定性,產官學各界宜採取以下分層行動:
01 起因觸發:USPS 推動選票條碼與入口網站新規,要求各州配合
02 一階傳導:下級法院以「不可逆選舉損害」核發禁制令,川普政府聲請緊急救濟
03 二階擴散:最高法院以「程序違規+勝訴可能性低」封殺,選務新規延後
04 三階外溢:川普公開抨擊其任命之大法官,三權緊張關係升高
05 宏觀終局:聯邦選務標準化立法進程受阻,各州規則碎片化常態化,2026 選後政治不確定性外溢至總體政策與市場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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