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名海外韓國收养人聚集首爾後,九個歐美收养人組織與南韓人權倡議者於總統辦公室外抗議,要求全面查閱個人收養紀錄、改善出生家庭尋親服務,並追查兒童身分與來源遭操弄的案件。抗議者主張擴大 DNA 測試及比對、開放行政與戶籍紀錄,同時建立明確的賠償及權利回復機制。
現況由衛生福利部轄下兒童權利保護中心受理相關業務,政府正研議由外交部轄管的世界韓人機構扮演更大角色。官方資料顯示,2021年至2025年9月提出的11,300件尋親申請,僅有622件促成重逢,成功率約5.5%。
李在明政府雖承認國家在收養制度中的責任並公開致歉,但被批評一年後仍缺乏實質改革。抗議者指出,許多兒童曾被假登記為棄嬰,以符合西方收養法律,部分案件還涉及私幼兒院、醫院與中介之間的非法利益交換。
這場衝突並非單純的資料開放爭議,而是南韓長期以福利支出壓力為驅動、西方收養需求為外部助力的跨國兒童人口重配制度,與被收養者尋回身分的正當權利之間發生碰撞。1970、1980年代收養高峰期間,數以千計的韓國兒童被登記為街上發現的棄嬰;實際紀錄卻顯示,多數仍有親屬,部分機構甚至藉由交換身分,讓死亡、不適航或遭親屬接回的孩子繼續維持收養流程。
制度失真並非單一行政疏失,而是福利財政、收養仲介商機與目的國法規共同作用的結構性產物。 私營收養機構向醫院及孤兒院收購新生兒與其他兒童;美國、歐洲及澳洲因家庭收養需求而放寬對韓國嬰兒的接收,監管者未充分辨識造假跡象,部分政府甚至為維持供應而向首爾施壓。這種跨國需求網路,使兒童的「不可追溯性」成為降低交易風險的工具,也讓收養家庭得以建立在不完整資訊之上。
改革目前面臨三項政治難題。第一,出生父母的隱私權與被收養者的血緣知情權並非完全一致;第二,戶籍與DNA資料分屬不同機關,若缺乏統一案件管理及跨國司法協作,單純增加比對量仍難以找到親屬;第三,過去的行政失誤不只在個別檔案,也涉及機構責任、國家賠償及外互動信。官方若採取「除非明確反對,否則推定同意」的規則,可能加快尋親,卻也可能衍生對生母的二次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因管轄權調整而考慮把更多業務交給世界韓人機構,反映出這不再只是兒童福利行政問題,也涉及海外韓人社群、外交網路與國家歷史責任的分配。真正有效的改革不能只開放檔案,而必須同步處理紀錄可信度、DNA資料庫、生父母同意機制、案件時限及具名賠償。
南韓收養改革接下來將面臨「行政補救、權利回復、制度轉型」三條路徑。過去韓國因經濟發展、戰亂家庭解體及收養 Child Penalty Law 等因素,大量把兒童送往海外家庭;如今制度已宣布以2029年為終止海外收養的目標。政策焦點正由輸出兒童轉向修復身分紀錄與收拾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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