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將於週二聆訊天主教幼兒園提起的一宗案件。原告聖瑪麗天主教教區與丹佛總教區主張,科羅拉多州以 LGBTQ+ 家庭入學資格排除其學校,侵犯宗教自由;州政府則認為,相關拒絕構成州反歧視法禁止的性傾向歧視。
爭議源自科州 2020 年公投通過的普及化學前教育制度,由政府補助家長選定的合格幼兒園。原告主張,該州既允許其他幼兒園優先錄取殘障兒童或低收入家庭兒童,天主教幼兒園也應得依同性婚姻與性傾向教義設定錄取原則。原告並稱,自制度上路以來,招生人數已下降 20%,並主張本案可能限縮最高法院 1990 年確立的一般適用法律不得因宗教用途自動豁免之先例。
本案的真正衝突並非幼兒教育理念本身,而是宗教機構能否在使用公共經費時,以宗教信念決定哪些家庭可以進入校園。科羅拉多州的核心命題是:公共補助必須與反歧視規範同步適用,天主教幼兒園不能因教義而拒絕同性婚姻家庭或特定性傾向家庭。另一方面,原告援舉殘障與低收入優先錄取制度,主張同樣具有狹隘目的的差別待遇為何不受挑戰;這種「一致性」論點將法院推向更抽象的問題:公立補助與私人教會學校之間,應採一般適用、平等保障,還是高度強調信教自治。
原告若勝訴,法律影響可能不只限於幼兒園。最高法院或將重新檢視 Employment Division v. Smith 所建立的原則:宗教行為本身不自動構成一般適用法律之豁免,但若法律對特定對象給予例外待遇,政府也可能須以善意理由證明差異待遇具有正當性。判例若因此被收窄,政府未來在補助宗教機構、規劃教材、安排醫療服務或界定機關勤務時,都將更難直接主張「依法一致適用即可」。
這場角力也有明顯的政治與制度面向。川普政府支持宗教機構,將案件視為恢復宗教自由 protections、限制聯邦政府干預宗教組織的整體司法政策之一;反對者則擔心,判决會使宗教教義獲得凌駕州級民權保障的制度性空間。天主教教會則能獲得直接利益,包括維持招生規範、擴大宗教教育影響力並降低營運衝擊;受排擠的家庭與支持公共幼兒平權的家長則承擔主要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聯邦行政部門不能單獨決定州法院如何詮釋州憲與州法,但最高法院判決會改變全國法律基準,並影響州級補助、宗教雇傭與服務提供者的訴訟風險。因此,本案雖以科州制度為場景,實際上是一場有關「宗教例外邊界」與「誰能使用公帑」的頂層法律競逐。
本案承接美國最高法院長期發展的兩條法律路徑:一條是教會學校不得因宗教性質被排除於一般公共補助之外;另一條是宗教行為不會自動免除遵守中立、普遍適用法律之義務。1990 年的 Smith 案原本限制宗教例外,但後續判例已開始測試「對宗教機構的差別待遇是否需要更嚴格理由」。若本案結果要求政府對排除特定群體提出更高水準的說明,聯邦與州級宗教自由訴訟將明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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