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政府正研擬新法,盼以正式立法廢除長期遭批評的「人力派遣就業制度」。該制度由第三方勞動承攬商或人力仲介派遣員工,取代企業直接僱用與永久聘僱,使大量勞工缺乏完整勞動法保障。政府已將草案框架列為立法優先事項,但尚未公布送交國會的時間表。
現行制度廣泛存在於政府機關、國營企業及部分民間產業,許多員工雖長期服務於同一單位,卻透過契約或非正式安排支薪。就業安全、薪資、休假、資遣保障及雇主公積金等權益,因此受到工會與人權團體長期質疑。
若改革法案通過,雇主原則上須改採直接僱用,讓更多受僱者納入《勞動法》完整保障,並依法提繳公積金與信託基金。真正的關鍵不只是取消派遣 名詞,而是能否同步處理轉換期間的契約責任、資遣糾紛與用工成本。
這項改革的本質,是國家與企業之間重新分配勞動風險與長期義務。政府及工會希望把派遣所製造的模糊責任轉換成雇主必須承擔的法定責任,使勞工不再因契約層層與承攬商更替而失去累積年資、福利與終止保護。對長期使用派遣人力的公私營機構而言,這不只是行政流程調整,而是成本結構與責任邊界的根本重組。
工會與勞工團體的核心利益,是取得可執行、難以規避的制度保障。反對者最可能聚焦三項漏洞:一是契約換約或部門重組是否可作為排除直接僱用的替代;二是短期派遣、服務外包與自雇資格是否被重新包裝;三是既有員工轉換時,既有年資、福利與資遣責任由誰承接。
斯里蘭卡過去多次以行政命令或局部規範處理派遣就業問題,但未形成完整且不可迴避的法律責任鏈。此次若真正建立直接僱用義務,政策效果將取決於法案條文、查核能力與過渡安排,而非政治宣布本身。歷次勞動制度改革的共同教訓是:缺乏身份、資金與執法能力的三方配套,廢除舊制往往只會催生新型態。
整體而言,這項立法不會立即改變斯里蘭卡的生產力或出口競爭力,卻可能提高勞動市場的「合規基線」。其長期意義在於把社會保障責任由最脆弱的派遣員工身上,逐步移回實際使用勞動力的單位與企業。
01 起因觸發:政府確認正研擬法案,以正式法律取代長期存在的第三方人力派遣安排。
02 一階傳導:政府機關、國營企業及依賴派遣人力的民間雇主,必須調整契約、保險、薪資與人員管理。
03 二階擴散:勞資關係顧問、人力仲介、保全、餐飲、營建與公共服務供應商面臨合併、轉型或提高報價。
04 三階效應:既有員工年資、累積休假、雇主公積金與資遣權益的認定,將成為勞資協商及司法審查焦點。
05 宏觀終局:若執行透明,斯里蘭卡可降低非正規就業與勞動爭議,並以更可信的勞工治理條件參與全球供應鏈;若配套不足,派遣制將轉為更複雜的外包形式。
領域延伸情報推薦 相關延伸研讀
依主題領域自動關聯之高參考價值外電情報